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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10005567275391/2017-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临港区管委办公室 内容分类 2016年
    成文日期 2017-03-13 09: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9:04

信息来源: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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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区管委统一部署,现公布威海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临港区昀卓商务大厦九楼办公室,电话:0631—5588909)。
        一、概述
        2016年,威海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依托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站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坚持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部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公开部门信息,初步构建起了新形势下部门信息与公众对接平台,较好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晰了分管领导、科室和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确保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人员到位。全面梳理完善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从信息采集、内容审核、公开审核、保密审查、录入上传审核和有关应急处置六个部分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限时公开、申请受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临港区管委网站信息公示。2016年在临港区管委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共发布信息93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29条,政策法规29条,消费警示信息9条,工商、食品药品及质监许可及抽检公告信息5条,食品药品和质监案件处罚信息18条,其他信息2条。
 

图1.部门规划计划信息公示
 
图2.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图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图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二)管委网站“食品安全”专栏,发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25条,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信息9条、公开了391批次的商品抽检结果,发布各类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10条,通过威海市食药局网站曝光食品药品典型案件40起。

图5.市场监管动态信息公示

图6.食品药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
 

图7.部门执法抽检信息公示

图8.消费警示信息公示

图9.投诉举报互动交流专栏
        (三)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2016年完成工商案件信息公示23条。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2016年,企业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率达到91%以上,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到99%、94%。

图10.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七、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提供政策解读、消费指导、监管信息公开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依旧单一,以管委网站部门信息和食品安全专栏为主,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渠道严重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存在着公开意识不强、规定理解不到位等情况,影响了工作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优化政务公开效果,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区管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