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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39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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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各户籍地派出所
  二、申请条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临港区的新生儿
  三、所需资料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和身份证;
  4.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收养的孤儿、弃婴需出具《收养证》。
  四、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
  五、办理程序
  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六、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咨询电话
  草庙子派出所:13863089931
  蔄山派出所:  13863003110
  汪疃派出所:  0631-5857637
  黄岚派出所:  0631-5857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