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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临港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0:31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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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临港实验学校计划于20189月正式投入使用,为临港区直属城区学校。为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就首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校定位和招生原则

升级国家级开发区五年来,临港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度突出教育优先、增加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全区7所中小学实现校舍、设施、师资、教学等全方位、根本性跃升,全部达到省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高中入学率、群众满意度等大幅度提升,充分有效保障了区内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区管委着眼发展大局,为打造更加卓越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公共服务,高标准规划建设威海临港实验学校,成为关乎区域长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发展、筑巢引凤。积极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以教育之巢助引经济之凤、聚留发展人才。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科学统筹区直和四个镇办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划定片区,为片区内适龄孩子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提供保障。

(三)公开公正、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程序等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2018年招生计划

(一)招生规模

为确保办学质量,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2018年计划招收小学1—3年级(其他年级逐年递增招生),每班最大班额45人,招生总人数原则不超过450人。中学部2018年暂不招生。

(二)招生范围

1.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学区范围。招收林泉河以北、嘉和路以东区域内,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的学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林泉小区、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学府等小区。

2.对区内引进人才子女,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到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就读。

(三)招生要求

1.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即20128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孩子法定监护人在临港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房产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商品房小区。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交款发票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③孩子出生证明(一年级新生)、免疫接种证明(一年级新生)。(2)回迁房小区。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经济合作社(村)及居委会出具的《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1)。③孩子出生证明(一年级新生)、免疫接种证(一年级新生)。

3.区内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进入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威海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②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③《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临港区用工单位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⑤孩子出生证明(一年级新生)、免疫接种证(一年级新生)。

4.申请人必须如实申请,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查实后要取消申请人子女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用人单位明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仍在申请材料上签署属实意见、加盖公章的,3年内停止该用人单位享受各类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四)招生程序

1.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临港区微信公众号、威海临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学校家长群发布招生公告。

2.招生报名时间为728-82日,报名地点为威海临港实验学校院内,每日上午8:30-下午17:00由家长携带子女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3.84日前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及学校现场、相关居民区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4.对超过报名时限的学生,如学位已满,则需服从调剂,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三、有关事项

1.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威海临港实验学校作为城区学校,主要采取就近入学或公共交通方式满足入学,不提供校车服务。

2.因首期招生为小学低年级学生,学生宿舍暂不投入使用。

3.临港区教育体育处招生咨询电话:5581987, 5581912

    

附件:1.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

   2.威海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威海临港区教育体育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