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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食堂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8:59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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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临港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师生营养餐满意度,促进师生健康成长,在2017年食堂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临港区公办中小学食堂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托管经营,计划招标2所优质企业作为临港区中小学食堂服务企业,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思路:

按照《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威教安字[2014]9号文)的指示精神,结合临港区实际情况,实行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择优中标,确定2家专业餐饮服务公司作为临港区校园食堂托管服务单位,依据招标结果将第3名企业确定为候补预备服务企业。

食堂托管服务期拟定1年,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他人经营。合同期满前,由区教育体育处联合学校组织对企业的业务、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约。托管经营期内企业要无条件接受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和学校的监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和“师生满意度”达标制。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规定,在托管期间不能正常经营或因经营不当造成师生、家长严重不满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学校经报教育部门备案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工作合同,一切损失由原托管企业承担。

托管企业利润回报率控制在5%以内,教育部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实际成本核算、收支明细等情况进行抽查审计。饭菜价格实行全区统一收费标准。各服务企业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成长需要,配备专业营养师研发营养食谱,提供符合学生成长的营养餐,原则上每餐至少提供4种不同菜品、荤素搭配,每餐至少提供1-2种荤菜,提供2种主食、餐后配水果,一周内每天菜品不重样,保证师生能按时吃上热菜热饭,保证营养,吃好吃饱。

托管经营期间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托管企业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二、入围条件:

投标单位须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外地企业须在威海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实守信、实力雄厚,经营业绩优秀。有经营威海地区(含8区市)学校餐厅餐饮管理经验,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具备从事大型食堂经营资质,有提供200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服务能力和经营经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具备优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原材料供应、营养餐研发、菜品加工和服务能力。能充分认识校园食堂公益性特点,具备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服务信誉,无信誉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受理,截止到8月21日上午11时,过时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有意向企业到临港区教育体育处办公室报名(临港区管委大楼东附楼213室)。

3.报名材料:企业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均按时进行企业年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简介一份(企业规模、管理文化、体系认证、配套资源、工作经验、服务方案、获得荣誉、资产情况、办公地址、所有员工缴纳保险汇总证明等能够充分证明《企业参评条件》所述的资料)。

四、活动日程:

1.8月15日在临港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8月21日上午11时前完成报名受理。

2.8月21日起,评审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审核资质,考察合格者方可入围评审。在临港区政府网站发布评审办法。

3.8月22日,进行企业入围评审,时间半天。最终确定2家企业入围。

4.8月25日前,学校与相关企业签订工作协议,根据学校需求进驻学校,实施托管服务。

五、活动要求:

1.各报名企业要如实报送相关证件和资料。如发现企业提供材料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2.本次活动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未尽事宜,请与临港区教育体处联系。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港区教育体育处。

联系人:高效乾、毕佳慧

电  话:0631-5581987、0631-558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