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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个人档案托管类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0:31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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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临港区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个人档案托管,需要申报什么材料?
答:
临港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档案托管:
1、前往就近街道办事处办理,携带
(1)身份证
(2)户口簿(外地户口携带居住证)
2、前往区级人社部门办理手续,携带
(1)身份证
(2)户口簿(外地户口携带暂住证)
(3)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问:临港区单位人员离职后办理个人档案托管需要申报什么材料?
答:
(1)个人档案;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辞职(退)的证明;

三十九、临港区单位就业登记类社保问题

 问: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招工手续)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
1.用人单位凭用户名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24.128.251.110:9991/wssbggjy/),为劳动者进行网上就业登记;
2.持《山东省就业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问:用人单位如何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招工手续)?
答:
1.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系统开户手续。
2.用人单位凭用户名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24.128.251.110:9991/wssbggjy/),进行单位信息管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用工情况变化适时进行更新维护。

 

问:临港区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退休需申报什么材料?
答:
1.身份证、社保卡;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问:临港区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退休业务流程是什么?
答:
1.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应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持规定材料到退休管理窗口(地址:临港区管委西副楼1楼大厅)提出申请。
2.因病(退休)退职:申报病退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于每季度首月持相关材料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合格的,持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及其他规定材料办理退休手续。

5.对华友好,在我省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和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官方或民间友好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