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09:24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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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临港区市场监管局小餐饮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小餐饮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餐饮单位照片(厨房全景照片1张、保洁柜1张、
独立的餐具清洗池1张、独立的食品原料清洗池1张。设施需要标签表明用途。)*注意:照片需两份
6.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问:临港区小餐饮具体的定义是什么?
答: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问:临港区小餐饮不能从事哪些行业?
答: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省和设区的市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问:临港区市场监管局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办理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答:符合条件给予备案的应当当场制作并发放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并加盖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公章,并于15日内将备案信息在备案机关办公场所和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卡签署日期为备案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3年。
问:临港区公示卡如若丢失或损毁,应该如何办理?
答:公示卡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申请补发,补发的公示卡编码及备案信息不变。
问:临港区如何在网上提交小餐饮备案申请?
答:
1.登录网站“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网址:http://xzxk.sdfda.gov.cn/sdfdaout/)
2.请用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注册新用户,注册完毕,登录账号,按下列步骤进行:①请选择点击 “食品”。②请选择点击“小餐饮小作坊”。③点击“填写申请”,填写“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