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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临港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7:21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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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临港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和方向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着眼前瞻性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布局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重点突出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前沿先导技术研发。

2.支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围绕项目、平台、产业一体化布局,优先支持拥有院士工作站、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省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主持或参与的研发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威海市“千帆计划”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的项目。

3.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聚焦省、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工作部署,围绕全区重点园区及产业集群布局,以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前沿新材料、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安全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向技术链、产品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在临港区内依法注册,税收隶属关系在区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符合扶持重点和方向,在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支持规模化量产、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

3.申报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社会公益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

4.没有正在执行阶段的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处罚记录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威海”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与已立项的区级以上(含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创新点,技术、经济效益等任务目标要具体、量化、可考核。

4.申报单位当年申报并获批区级及以上科技部门立项资金扶持的,不予立项支持。

5.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项目受理时间:申报单位请于12月1日前报送盖章后的完整申报材料7份至区科技金融办科技计划科(临港区江苏东路20号临港区科技孵化器3楼西)(按照申报书在前、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装订,正反打印)。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区科技金融办公室科技计划科

联系电话:5589092   李秀艳

5589091   宋雨轩   刘晓玲

 

附件:临港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