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0:49
信息来源:临港区教育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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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临港实验学校2019年新生科学、有序、平稳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各级规范性文件,结合区域实际,现就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服务发展、筑巢引凤。积极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以教育之巢助引经济之凤、聚留发展人才。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科学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划定片区,为片区内适龄孩子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提供保障。
(三)公开公正、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程序等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规模
为确保办学质量,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2019年根据草庙子辖区生源数量、分布情况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五个班。
(二)招生范围
1. 区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子女,可申请到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就读。
2. 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学区范围。林泉河以北、嘉和路以东区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林泉小区、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城、水岸学府、逸龙湾等。
(三)招生要求
1.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对区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子女,申请进入威海临港实验学校就读,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威海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②引进人才身份证、户口本。③《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④临港区用工单位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⑤现役军人子女及港澳台子女提供相关证明。⑥孩子出生证明、免疫接种证。
3.回迁房小区。孩子法定监护人(或户口为临港区内的适龄儿童出生即随父母一方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在临港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回迁房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②拆迁协议或集中建房协议书(补偿协议书)或大龄青年房购置协议。③经济合作社(村)及居委会出具的《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④孩子出生证明、免疫接种证。
4.商品房小区。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交款发票和收据。③孩子出生证明、免疫接种证明。
(四)招生顺序
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1.区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子女。
2.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及临港区户口的。
3.招生区域内有房产但无临港区户口的,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录取。
(五)招生说明
1.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临港区微信公众号、威海临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学校家长群发布招生公告。
2.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4日-8月25日,报名地点为威海临港实验学校院内。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7:00。24日,符合上述招生顺序中的第1条和第2条者,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复核。25日,符合上述招生顺序中第3条者,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复核。
3.8月27日前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及学校现场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4. 对超过报名时限的学生,如班额已满,则需服从调剂,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实验学校未能接收的学生请于8月28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草庙子小学报到。
6.咨询电话:5581912(教体处)5583308(实验学校)5584855(草庙子小学)
附件:1.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
2.威海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附件1:
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
2019.8
法定监护人基本情况 | |||||||
父亲姓名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父亲户籍所在地 | |||||||
母亲姓名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母亲户籍所在地 | |||||||
家庭所在回迁房小区及具体信息 | |||||||
子女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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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年级 | ||||||
房产信息审核意见 | |||||||
所在经济合作社(村)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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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居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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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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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所在经济合作社(村)意见栏中,应填写“属实”或“不属实”并盖章。
附件2:
威海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 |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学历学位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
人才荣誉 | 联系方式 | ||||
现居住地 | 户籍住址 | ||||
引进人才子女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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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年级 | ||||
审核意见 | |||||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区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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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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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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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情况属实”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