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镇级动态
关于有序启动理发店、批发零售和维修服务业复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2日 18:18

信息来源:临港区黄岚办事处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理发店、零售批发和维修服务业复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我区理发店、批发零售和维修服务业达到标准的,经申请备案核准后,可以复工。

2.复工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管控,从业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持有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扫码入群下载自行申报,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若员工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或有咳嗽发热症状的,暂时不得到岗上班。所有员工要防护到位,必须佩戴口罩、穿工作服。

3.准予复工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4.营业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有关部门可以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即日起,达到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的理发店可以扫描临港区理发店交流群二维码,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复工备案材料,经区社会事务局现场检查、核准公布后,方可复工。达到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的批发零售和维修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扫描各镇办相应的个体工商户交流群二维码,进群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上传开工备案情况表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办理复工申请备案,申请备案后方可复工。联系电话:草庙子市场监管所5585315,苘山市场监管所8546315,汪疃市场监管所8561315。

临港区党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全区各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草庙子镇卫生院:孙茂清 13963125685


蔄山镇卫生院:王辉13769093788


汪疃镇中心卫生院:周晏华18263151521


黄岚卫生院:孙洪娟1826315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