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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1:30

信息来源: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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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所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二、 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2021年集中缴费期为1月1日—4月30日。

三、 缴费渠道

(一)微信缴费

1、微信公众号。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小程序。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进行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登陆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授权确认后,选择“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

(三)自助终端机缴费

到乡镇社保所、部分村居委会、税务大厅、工商银行等摆放自助终端机的网点,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缴费。

(四)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登陆办理。

(五)大厅缴费

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或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缴费(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四、 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临港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缴费档次。其中,300元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3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我区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2019年起对选择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五、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发放。

(一)基础养老金。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发〔2020〕28号)文件规定,为了提高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自2020年7月1日起,临港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54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同时,我区还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参保人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亲属应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携带待遇领取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到参保地乡镇社保所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2010年)和城居保(2011年)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已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46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咨询电话:临港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631- 5587068

临港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631- 5551202

草庙子镇:0631-5581015   黄岚办事处:0631-8579022

苘 山 镇: 0631-8548518   汪  疃  镇:0631-856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