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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发出首张市域跨区“一照多址”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0:50

信息来源:数字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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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想来咨询一下跨区经营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我只需要进行经营场所备案,办理跨区‘一照多址’后,凭一个执照就可以在临港区、高区两地经营,实在是太方便了!”近日,威海市山河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先生在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综合窗口领取了临港区首张市域跨区“一照多址”营业执照,实现了“一张营业执照,多点开展经营”。

为持续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临港区“一照多址”改革迭代升级,由区(县级市)“一照多址”拓展至市域跨区“一照多址”。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均属于威海市范围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以“一照多址”模式申请备案,增设经营场所,无需另行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已备案经营场所的企业,其“企业码”的“一照多址”信息栏中将统一展示其经营场所信息;纸质营业执照的“住所”信息将标注“一照多址” 字样。企业在备案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已加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企业码”影印件)。

下一步,临港区将进一步加大“一照多址”改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切实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1.企业住所和申请备案的经营场所在威海市域范围内;

2.在备案的经营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且不超出企业经营范围;

3.备案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经营场所的规定要求;

4.未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除外) ;

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已移出的除外)。

申报流程

1.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选择“一照多址”。

2.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手动填写企业信息。

3.点击“增加”,填写上传其他县区经营地址等相关材料,点击“保存”。

4.点击下一步填写委托人信息,选择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登记机关确认登记后换发加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