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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03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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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56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29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78号)《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民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重点解决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引导消费观念等方面加力突破,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执行期内,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96张以上,居家上门服务610人次以上。

二、支持对象

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在我区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优先保障原符合《威海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民发〔2018〕161号)文件规定并已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及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镇可根据实际需求,将范围放宽到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范围见附件1)。

三、支持内容

(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居住(原则上6个月以上),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本次未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政策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引导服务机构根据《威海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和签约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健康管理、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之外的其余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约服务不少于24个月且到2023年6月底前为同一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四、补助标准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平均每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标准不超过2500元,原则上包含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老年用品等。其中,智能化改造每户不超过1000元。此前已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对智能化改造、视情配备老年用品等进行补差。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其余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五、实施举措

(一)确定服务主体。一是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实施机构。区社会工作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其中,服务机构能够为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评估设计,需为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不低于2年的质保期;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需具备本地响应团队或机构,实行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控,并与威海市家庭养老床位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二是确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主体。区社会工作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明确办理流程。一是评估。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由区社会工作部统一对其照护需求等级进行评估,已开展评估的老年人,可不再进行评估。二是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所在镇民政部门提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和居家养老服务申请。镇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区社会工作部认定留档,并及时公示。三是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行评估设计。双方达成一致后,共同填写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附件5)。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就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价格等与老年人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经镇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区社会工作部核定备案。四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按照确定的建设项目进行改造,安装相应的设备,并及时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附件6)。五是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按照签约老年人需求派出工作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每次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服务金额、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日期、老年人满意度列入服务档案中。六是验收。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须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向区社会工作部提交验收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等资料,并由区社会工作部向市民政局申请,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服务入户参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对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家庭养老床位验收表(附件7)。七是归档。区社会工作部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及时对享受本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做好服务资料归档。

(三)建立工作台账。区社会工作部会同财政金融局根据老年人口统计口径、经济困难和失能等级认定标准等要求,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立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以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为基础,尊重老年人意愿,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列明每位老年人基本信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内容、进度安排、提供主体、完成情况、满意度评价等,适时录入威海市家庭养老床位监管平台。同时,由区社会工作部安排专人负责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见附件8),并及时根据工作进度补充更新。

(四)加强项目监管。区社会工作部将加强项目跟踪监测和质量评估,对家庭养老床位验收机构确定的不符合规定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督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限期整改或收回已发放的项目资金。

(五)规范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支持范围、执行周期、使用要求等使用资金,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外的其他项目。区社会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将定期公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方式体现“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底前)。根据威海市方案要求,部署我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于11月底前会同区财政金融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及补助标准,积极组织镇、村(居)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区社会工作部按照配套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实确定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等工作,推动行动项目实施。

(三)评估评价阶段(2023年4月至5月)。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亮点成果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提请市民政局进行综合验收,通过威海市云智慧养老便民服务平台对我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会同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财政金融局组建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判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居家和社区基本服务提升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加强考核调度,稳妥有序推进,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作为破解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和难点、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确保圆满完成项目任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第三方审计方式,对资金使用进行及时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科学。加强资金监管,对违反财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社会工作部将加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验收。自2022年11月起,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录入威海市云智慧养老便民服务平台及“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于12月15日前、2023年5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范围、建设标准、设置流程和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拓展家庭照护服务内涵,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经济困难”及失能程度参考范围.doc

附件2威海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建议清单.doc

附件3威海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doc

附件4威海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doc

附件6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doc

附件7家庭养老床位验收表.doc

附件8“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采集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