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8:35
信息来源:临港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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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下简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至10月。
二、检查范围
1.在临港区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3〕1号)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
2.临港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
三、 检查内容
1.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净资产、人员、设备等配备达标情况,施工业务文档以及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真实性,以及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
3.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
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上岗、在岗执业履职情况及项目经理实名考勤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
6.核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 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四、 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6月25 日前,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并将《项目自查记录表》(附件2)《施工企业自查记录表》(附件3)报区建设局。
(二)区级抽查检查。7月1日前,区建设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和施工工地。
(三)市级督导抽查。8月1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我区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工地数量不低于5%。
(四)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 督导组,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市。
(五)整改落实。10月31日前,各市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五、 工作要求
(一)实施差异化监管
1.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对列入信用评价“黑 名单”的企业列入必查名单,对信用评价为B 级、C 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信用评价为A 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超过4%, 对信用评价为AA 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非必要不抽查;
2.对2022年“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问题拒不整改或整不及时的企业列入必查名单;
3.对2023年3月22日—2023年6月30日,通过重组、合并、分立、 变更,跨省迁入到山东省和在省内资质迁入的企业列入必查名单;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 查处形成闭环
抽查中发现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
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依法依规将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三)强化结果运用
抽查结束后,将监管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
(联系方式:5581813,邮箱:whlgqgck@163.com)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项目自查记录表
3.施工企业自查记录表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附件2:项目自查记录表.doc附件3:施工企业自查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