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4:18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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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民政局已拨付至我区中央彩票公益金148.056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中央彩票公益金148.056万元。
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48.05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截至目前已按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至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90.7076万元。
项目联系人:孙旭阳 联系电话:0631-5581985
附: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2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民政厅 | |||||
项目实施单位 | 威海市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0631-5895587、0631-5895606 | |||||
项目预算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766 | 5766 | 423 | 10 | 7% | 2 | ||
其中:中央补助 | 5766 | 5766 | 423 | - | 7%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改造、防疫物资等设施设备配置;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 |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显著提升,有效的保证了养老服务的有序健康发展,接受服务老年人满意度达到90%。 | |||||||
年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 | 数量指标 | 培训护理人员人数 | ≥100人 | =100人 | 4 | 4 | ||
孤儿助学资助孤儿人数 | ≥30人 | =30人 | 4 | 4 |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 | ≥4857张 | 0 | 4 | 0 | 偏差原因:我市于2022年10月制定国家试点方案,将中央试点资金全额拨付至区市,各区市均出台配套文件。11月底,完成了家庭养老床位及居家上门服务人员摸排工作。但受疫情影响,2022年11月份—2023年1月底,家庭养老床位招标工作及上门服务工作暂停。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养老床位及上门服务招标工作已完成。 | |||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 | ≥9714人次 | 0 | 4 | 0 | ||||
质量指标 | 资金补助准确率 | =100% | =100% | 4 | 4 | |||
孤儿助学认定的准确率 | =100% | =100% | 4 | 4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资金按时发放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孤儿助学成本 | =1万元/人.年 | =1万元/人.年 | 4 | 4 | |||
老年人福利项目成本 | =231万元 | =231万元 | 4 | 4 | ||||
残疾人福利项目成本 | =158万元 | =158万元 | 4 | 4 | ||||
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 =5343万元 | =5343万元 | 4 | 4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5 | 5 |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5 | 5 | ||||
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能力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5 | 5 | |||
部门协作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5 | 5 | ||||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5 | 5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服务老年人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孤儿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总分 | 84 | |||||||
总分在80分以下的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说明: | ||||||||
说明 | 无 | |||||||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完成预期指标、部分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完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 ||||||||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 | ||||||||
5.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简要说明绩效目标未实现的原因和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