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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2371000MB2788938G/2023-006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分类 稳岗就业公示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成文日期 2023-08-10 文号
2023年临港区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7:37

信息来源: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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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 部署,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4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见习对象和期限。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视作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二、设立见习基地,开发见习岗位。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3.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新申请见习基地的单位需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就业见习基地电子备案,同时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青年见习基地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等纸质材料。

三、加强见习基地管理。吸纳青年见习的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设立见习基地后,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

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鼓励承担科技项目的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鼓励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优化见习补贴申领流程,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区科技创新局将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不再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

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应提交《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以及《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等材料。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还需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核查。

五、其他要求。各见习基地负责将见习岗位信息按要求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就业见习管理模块,并定期维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和当地财政按各自的比例承担。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同时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8月19日前送至区科技创新局3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是就业见习基地的,请于8月19日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进行岗位录入,同时将《临港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送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同时提报申请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王琛林  联系电话:5581837 电子邮箱:whxqldbz@163.com

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统战群团科:李琚仪  联系电话:5581546  电子邮箱:lgqfl@wh.shandong.cn


附件:1.临港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临港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

3.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4.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5.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习基地填写)

6.山东省见习鉴定表(见习基地填写)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共青团临港区委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临港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属市或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单位性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单位情况

简  介


近年专业及人数需求


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临港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见习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见习岗位名称

见习岗位相关要求

人数

见习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附件3

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  (见习基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所在地: 

乙方:  (见习人员)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协议。

一、 见习期限

乙方见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三、 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落实指导老师或传、帮、带负责人。

2.甲方为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及 (其他待遇),在每月  日前发放。

3.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见习期满出具《山东省就业见

习鉴定表》。

4.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毕业生,单位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甲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四、 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 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国家法规或企业规章,甲方可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 见习协议。

2.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按相关规 定处理。若因乙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乙方须提前3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做好交接后可解除见习协议。就业见习终 止证明须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所办理保险的 保险期限应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见习期限,每月购买意外伤害保 险经费不能少于15元。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 根据岗位需要,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 尚需协商一致的其他问题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双方对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功的,可向当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 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序号

区县

见习基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毕业年度

学历

年龄

籍贯

见习起止时间

月数

基本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元)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日期

见习人员签名

导师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名册月份: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附件5

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习基地填写)

我单位见习人员  (身份证号:                )见习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于(□个人原因终止见习□见习期内提前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满离开本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见习协议。


填报单位:   (盖章)

日    期:               


附件6

山东省见习鉴定表(见习基地填写)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籍  贯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  业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见习时间


见习期满自我鉴定

见习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见习 人员 指导 老师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见习 单位 考核 鉴定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