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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1:25

信息来源:临港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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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www.wip.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东路6号,电话:0631-58576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公安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1231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港区警方在线”全年更新信息252条。围绕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积极宣传“一窗通办”“电子证照”等便民惠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警务管理与服务的新期待。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度,我局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与往年持平。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规定。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指定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各类公安政策和信息,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和回复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业务工作等服务信息300余条;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零距离”的亲切沟通和交流,增进了警民之间的感情。

5.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追责情况;组织开展和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公安新媒体训练营,组织人员参加比武竞赛,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

行政强制

1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缺少相对专业和专职的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处理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4年我局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主动公开。严格贯彻《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

二是持续做好政务信息重点、亮点工作。全面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优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培训和平台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比武竞赛,向优秀单位学习调研,吸收优秀工作经验,加大政务公开创新力度,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将公开融入到工作决策、执行、服务的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未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3.2023年,我单位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正确适用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持续深化政务管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各类信息。

4.其他方面: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阳光透明公开入威——临港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进警营参观,近距离体验感受警用装备,宣传禁毒知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年报Word版本: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年报PDF版本: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电子书: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书)

年报解读: 图文解读|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