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556727563H/2024-015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临港区建设局 | 内容分类 | 住房保障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文号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39
信息来源:临港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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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和人社局《关于做好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1〕39号)的规定,经过审核,以下申请人初步符合我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现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内容:
1.非首次就业,2021年1月1日以前在威海市区范围内就业;
2.在威海市区以家庭为单位有住房;
3.政府财政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
4.享受其他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租房补助、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直系亲属在本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
6.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享受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的;
7.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已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且已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的。
举报时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结束。
举报电话:0631-5363739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配偶 | 子女 | 户籍所在地 |
1 | 常鑫 | 6127**********2815 | 无 | 无 | 陕西省榆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