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5567275391-LG/2025-00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临港区党政办公室 | 内容分类 | 政策解读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文号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6:17
信息来源: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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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辐射事故应急要求变化及相关部门职能调整,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要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威海临港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及时有效应对处置辐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辐射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为适应职责《威海临港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总则、辐射事故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能力维持和附则等七章,共30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该部分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原则,为后续各部分工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引;
(二)辐射事故分级。该部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明确辐射事故分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该部分明确了我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及应急专业组职责;
(四)监控预警。该部分侧重于事故预防,提出了事故监控预警要求,从信息监控、预防工作、预警等环节逐一明确内容和要求,力求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五)应急响应。该部分是本预案的核心部分,涵盖了分级响应、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辐射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安全防护、应急终止、总结报告等环节。根据辐射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对各级响应的启动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明确。信息报告从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方式与内容、信息通报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辐射应急监测根据辐射应急处置需求,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监测方案等方法,防止污染扩散。安全防护涵盖对辐射应急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六)应急能力维持。规定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应急值班制度等。
(七)附则。该部分对预案中用语定义和预案实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五、政策解读人
解读人:李玢玢 ,联系电话:0631-55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