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00MB2788938G/2025-01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 内容分类 | 稳岗就业公示公告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文号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28
信息来源: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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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文件规定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现将2025年2家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举报电话:5581791
序号 | 申请人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1 | 王*岩 | 威海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12000 |
2 | 刘*超 | 威海金红芝商贸有限公司 | 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