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4:03
信息来源: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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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威海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25年威海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贷款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五)无财政资金明确的不予支持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威海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1)。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三)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
(四)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借款涉及的其他全部担保合同。如贷款属于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需额外提供银行授信批复材料。
(五)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同一项目未在威海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市级贷款贴息的承诺书。
(七)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活页装订),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
申报设置两级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和《威海市2025年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先报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
申报项目纸质版于2025年7月4日前报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5588961。
六、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申报。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填报,做到不拖延、不漏报、无差错,及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确保报送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规范资金使用。针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主体,将严格按照《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4〕5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