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000556727563H/2026-0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临港区建设局 | 内容分类 | 住房保障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
| 成文日期 | 2026-11-05 | 文号 |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6:41
信息来源:临港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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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6〕18号)的规定,经审核,以下申请人初步符合我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现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举报内容: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不满5年、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在威海市区以家庭为单位无本地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不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威海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2.在威海市区以家庭为单位无本地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各类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政府财政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
2.已租住人才公寓,或已享受其他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保障性人才政策;
3.已承租公租房或直管公房的;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已享受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已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6.其他不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情形的。
二、举报时限及方式
举报时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结束。
举报电话:0631-5363739
三、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人类型 | 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 保障家庭人数 | 户籍所在地 |
1 | 冯亚东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1309**********2410 | 未婚 | 1 | 河北省沧州市 |
2 | 杨静茹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3713**********8821 | 未婚 | 1 | 山东省临沂市 |
3 | 王炳研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1304**********3527 | 未婚 | 1 | 河北省邯郸市 |
4 | 曲柬伟 |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 3706**********0711 | 已婚 | 3 | 山东省烟台市 |
5 | 刘佳宁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3714**********0027 | 未婚 | 1 | 山东省德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