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55
信息来源:临港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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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每年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各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其中,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与五一形成8天连休期;秋假定于11月11日—13日实行,与11月14日、15日周末形成5天连休期。
此后,根据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等,每年度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5月,与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11月,与双休日连休。具体每年度放假时段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由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春秋假重点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推行。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学生实际等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