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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企业】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45

信息来源: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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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5月1日起正式启用《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版)》。目前正在办理的登记业务,请于4月29日前完成实名认证、签名并正式提交申请,若无法完成,5月1日后需按照新版规范要求重新申报。

新版规范文书,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https://yct.amr.shandong.gov.cn/psout)下载使用,也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进行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