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5:51
信息来源: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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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Q2621M福特牌汽车所有人陈群:
2026年4月9日,停放在威海临港区凯威体育用品厂大院内的鲁Q2621M燃油汽车发生火灾。经临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取证调查,于2026年5月7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威临消火认简字〔2026〕第0007号)。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请鲁Q2621M福特牌汽车所有人陈群见此公告后,立即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理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0631-5551119
联系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地址:威海市临港区开元西路7号
特此公告。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