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商务局

威海临港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威海临港区管委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3号楼10楼)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本机关发布的需要公众知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电话:0631-5581990)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1-5581990;传真:0631-5581971;办公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3号楼10楼;邮政编码:264211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临港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依申请公开流程图.pdf


(本指南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