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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5日 10:25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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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部门

社会工作部

二、保障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45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农村低保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2.申请城市低保应该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四、所需资料

1.书面诚信声明;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3.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

5.签订信息核查委托授权书。不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村(居)受理;

3.镇审核审批;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