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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7:22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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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2.办理条件:凡是拥有临港区户口或者在临港区居住的常住人口,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救助标准: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分类分档确定相应的临时救助标准。具体标准按《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4.申请材料:  

(1)承诺书;
(2)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书面声明;
(3)户口本、身份证;
(4)医疗费用发票和明细、医生诊断证明、病例、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学费发票等;
5.办理流程: 

1、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

2、审批审核。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经过家庭经济、财产、人口状况以及遭遇困难情况等调查后,予以审核审批。紧急情况下,镇人民政府可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

6.办理时间、地点: 各镇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
7.联系方式:临港区社会工作部:0631-5581985;草庙子镇0631-5581062;蔄山镇:0631-8548508;汪疃镇:0631-856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