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1:33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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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有关行业部门: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乡振发〔2021〕2号),《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做好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威乡振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各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和相关程序及时申报“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现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要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支持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
产业项目重点用于带动帮扶对象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围绕“品种更新、品质提升、品牌推广”多做探索,鼓励探索发展公益性质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产业项目。
对产业项目,根据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特色,以村为单位或通过镇域内多村联建、镇级统筹等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再实施跨镇及区级大型产业项目;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仍然按照要求确权登记到村,确权时应当注意防止“确权分散”问题。
(二)就业项目类
包含务工补助、就业培训、创业、乡村公益性岗位等项目。
(三)基础设施类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选择村级班子强、有良好组织能力的村实施。非必须招标建设的项目,具备条件的,原则上要由村集体组织实施,参照农村“一事一议”方式,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大胆探索创新村集体自建自营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更好地引导村民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带动村民通过务工就业增收。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差、有明显短板弱项的村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优先选择已经有村庄规划的乡村振兴千里山海路周边村、有保留提升价值的生态文明村的传统文化村、人口较多且老龄化程度较轻的中心村等,一个一个地逐村打造 ,减少每村修条路的补丁式项目。
(四)巩固三保障类
包含邻里互助(亲情护理)、爱心超市、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小额信贷贴息等各类综合保障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申请书,并在村级事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村居委监督电话),向所在镇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申报入库项目报告、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资料等。
2、镇审核。镇要加强对村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鼓励连片成方建设集中衔接推进区,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镇要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区级入库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提前做好项目概算,确保入库项目不存在土地、环保、财政绩效评审等问题。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除明显公益性质外,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镇监督电话),以政府公文(函)形式向区社会事业局报送建议入库项目名称、项目库备案表等资料。
镇审核必备资料:镇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资料、项目概算材料等。
3、区审定。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年度项目库储备规模,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审核论证,审核论证无异议后,及时提交区社会事业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对所有申报区级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是否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低等情况。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请专题会议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在管委网站予以公告公示。
(二)镇级项目
1、镇级组织各村代表参加项目入库专题会议,会议对入库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进行说明,提前做好项目概算,对入库项目土地、环保、财政绩效评审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会议确定本年度拟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及涉及项目的各个村。镇级将拟入库项目在镇级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镇级监督电话)。
2、项目相关村在镇级会议后在本村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镇级会议的内容征求相关村意见,项目相关村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村居委监督电话),镇级将拟入库项目报送区社会事业局。
3、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对所有申报区级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是否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低等情况。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请区管委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在管委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示(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
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镇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区级报告、区级论证评审意见、区级审定意见、区级公示、区级公告。
(三)跨村联建和镇统筹项目入库
1、对跨区域化、规模化或镇级统筹的项目,可以由镇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充分征求相关镇、村居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
2、对因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及公示公告流程。
3、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按有关文件要求,在履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程序后优先入库。
四、项目申报规模
2025年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要重点瞄准脱贫村乡村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规模按照2024年衔接资金及到期收回资金规模的1.5-2倍,已入库但当年未实施的项目可直接纳入次年项目库。
对于申报入库项目前期论证充分,入库程序及资料真实完备,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支付率高、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绩效评价效果好及群众积极支持、产业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资金。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完善项目申报,实现公开择优选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绩效目标。
(二)精准筛选。各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考虑2025年第一书记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和帮扶重点村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市级和区级关于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的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策划、规划项目,精准确定申报项目,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项目(负面清单见山财农〔2021〕4号和山乡振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有财政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或已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不得入库。本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原则上在2024年11月底全面完成。
(三)严格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从严把握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禁止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资金,一经发现则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附件:1、申报纳入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请书
2、村级申报入库项目公示
3、村级申报入库项目报告
4、镇级申报入库项目的报告
5、申报入库项目论证意见
临港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申报纳入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请书
(简称“入库项目申请书”,如果一村拟申请多个项目,可编号区分)
一、项目名称。命名规则为具体年度+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简称等。如:2025年 区(市) 乡镇(街道) 村种植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指项目实施主体,如: 村民委员会或 镇人民政府等。
三、项目类型。按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确定项目类型,参照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类型。
四、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
五、实施地点。指项目建设具体地点。
六、实施期限。明确项目实施期限,预计项目开工到竣工的大致时间,如:20××年××月至20××年××月。
七、建设任务。包括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
八、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资金规模为项目计划投入总金额,筹措方式要明确资金来源。
九、受益对象。项目实际覆盖村及人口范围,包括相关村名称、受益人口数量。
十、绩效目标。项目预期绩效情况,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可参照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入库绩效目标申报模块对应的相关内容。
十一、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指项目帮扶带动方式,包括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收益分配等覆盖带动帮扶对象有关情况。
项目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村 年度申报入库项目公示
现将申报纳入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公示单位电话、12345热线
通讯地址:
附件:申报纳入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项目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村 年度申报入库项目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
我村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申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经村内公示无异议,现予以上报。
附件: 村申报纳入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
年度申报入库项目的报告
**局(项目主管部门):
我乡镇申报纳入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 个,现予以上报。
附件:1.申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
目库项目表
2.申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项目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临港区 年度申报入库项目
论证意见
论证时间: 论证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论证意见 | 论证结论 (在相应括号内打√) |
1 | 通过( ) 不通过( ) | ||
2 | 通过( ) 不通过( ) | ||
3 | 通过( ) 不通过( ) | ||
论证专家所在部门单位及专家签名:
专家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