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01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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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在完成镇村入户核查和农户授权承诺、村级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反馈、村级公示、县级批准等程序的基础上,同意纳入汪疃镇王家产村陈月芬户 1户4人、前白鹿村王熙坤户1户4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即日起5天内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631—5580778)。
附件: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名单
威海临港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名单
序号 | 行政村 | 姓名 | 家庭人口 | 与户主关系 | 风险原因 | 监测对象类别 |
1
| 王家产村 | 陈*芬 | 4 |
户主 | 该户是脱贫享受政策户,2024年度领取项目收益1280元,享受村级扶贫基金补助共3000元。谷祖江因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15281.22元。户主孙月芬,66周岁,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参加镇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年收入约2000元,每月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22.03元,每年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960元;儿子谷祖江,41周岁,精神三级残疾,患有抑郁症有暴力倾向,现在精神病医院做康复治疗,个人无收入;孙子谷明恒11周岁,今年秋季学期升汪疃中学,领取2023年秋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250元、乘班车补助150元和2024年春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312.5元、乘班车补助150元,每年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温暖过冬慰问金600元,每月享受五号阳光公益团助学金400元;孙女谷德蓉9周岁,在汪疃小学读小学,领取2023年秋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250元、乘班车补助150元和2024年春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312.5元、乘班车补助150元,每年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温暖过冬慰问金600元;家有7.32亩土地对外流转,年收入约3220元。该户因病住院引发的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家庭生活状况受到影响,且户内有两名在校学生,经研判该户存在返贫风险,决定将该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采取针对性帮扶。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王家产村 | 谷*江 | 4 |
之子 | |||
王家产村 | 谷*恒 | 4 |
之孙子 | |||
王家产村 | 谷*蓉 | 4 |
之孙女 | |||
2 | 前白鹿村 | 王*坤 | 4 |
户主 | 该户是脱贫享受政策户,2024年度领取项目收益4000元,享受村级扶贫基金补助共6000元。王熙坤因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45122.89元。王熙坤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患病前农闲时在外打零工,年收入约1万余元,每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94.41元;配偶丛树英,51周岁,智力三级残疾,弱劳动力;女儿王婉依13周岁,在汪疃中学读初中,领取2023年秋季享受寄宿生补助625元和2024年春季享受寄宿生补助750元,每年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温暖过冬慰问金600元;儿子王鑫磊11周岁,在汪疃小学读小学,领取2023年秋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250元、乘班车补助150元和2024年春季享受非寄宿生补助312.5元、乘班车补助150元,每年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温暖过冬慰问金600元;家里耕种约7亩土地,年收入约7000元。该户因病住院引发的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家庭生活状况受到影响,且户内有两名在校学生,经研判该户存在返贫风险,决定将该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采取针对性帮扶。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前白鹿村 | 丛*英 | 4 |
配偶 | |||
前白鹿村 | 王*磊 | 4 |
之子 | |||
前白鹿村 | 王*依 | 4 |
之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