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4:43
信息来源:临港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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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部门
社会工作部
二、保障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0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三、申请条件
1.收入型困难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认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2.支出型困难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医疗、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认定为支出型低保对象。
四、所需资料
1.书面诚信声明;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3.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
5.居住地低保还需提供必要的居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等。
五、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镇级受理审核审批;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市外户籍的低保审核不超过3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