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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须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14:49

信息来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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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设宗旨

“公众参与”是区管委门户网站开设的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栏目通过主任信箱留言、意见建议征集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咨询互动服务,为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

、使用说明

(一)本栏目仅用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互相之间的交流,公众可就政府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咨询提问、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等栏目发布的活动,为有关部门提供宝贵的工作建议和参考。

(二)公众留言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含有下列内容的留言不予发布和答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   

2、含有造谣、诽谤、攻击他人内容的;   

3、就未经证实的消息提出相关问题的;

4、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

(三)部门受理留言后原则上将在7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

(四)对我们认为不需答复的意见建议,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以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意见征集采纳情况,我们将及时公开发布。

三、使用方式

点击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可参与相关调查征集活动;

点击主任信箱、建议谏言等栏目,选择“我要留言”,即可进入留言页面。留言请确保姓名、电话真实准确,便于部门回访和核实,我们将为留言者的个人资料保密。提交留言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勿重复提交。